- 活动目的:
为了促进长春市汽车业的蓬勃发展,树立企业形象,展示品牌,提高知名度,同时也为从事时尚行业,支持模特事业的企业提供了宣传形象和服务的机会。与消费者拉近距离,让消费者了解汽车激发其兴趣及购买欲望,本次大赛着力宣传:汽车时代人与车的和谐,提升汽车城的汽车文化,强化市场推广的舆论效应,借模特表演的个性化、审美性和舆论性来聚集各汽车销售处的注意率和人气,全面提高品牌汽车的知名度和指名度。本方案突破了汽车仅是一部钢铁机器的局限,因为车不仅仅是代步工具也是一种文化和精神生活的结合。
- 活动内容:
- 参赛选手只限女性,凡19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、1.70米以上均可报名。
- 比赛现场对选手进行面试,以测试选手的全面素质。
- 比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。
- 初赛进行素质、形体、仪容仪表、造型表演测试。
- 复赛由媒体评比,每周都会在汽车专栏上推出五辆汽车及模特。通过媒体宣传市民投票、来信或电子信箱投票选出20名选手进入总决赛。
- 决赛在赞助单位销售大厅进行汽车知识问答、休闲装、泳装、晚装表演。
- 报名费50元。
- 比赛所需的轿车和场地由赞助单位提供。
- 奖项设置:
- 冠军、亚军、季军、
- 十佳模特及赞助单项奖
- 活动参与单位:
- 冠名权:
- 列为主办单位之一。
- “℅℅杯香车丽影”车模大赛。
- 总决赛现场领导讲话,并担任总决赛评委之一,领导为冠军颁奖、绶带。
- 所有广告、海报、印刷品等用品均以该企业形象进行宣传。
- 赞助单位提供汽车及选出代表汽车的模特
- 比赛期间,媒体均围绕比赛及汽车和企业形象进行相关报道。在“汽车专刊”的显要位置刊发一辆汽车及模特的照片。模特占照片1/3的位置汽车占2/3的位置。在照片的右边刊登汽车的名称、型号、主要功能和模特的年龄、身高、体重、爱好等。
*(7) 冠军可做为赞助单位企业形象代言人(一年)
- 推荐权:
- 列为主办单位之一。
- 总决赛设立单项奖。(℅℅车较佳上镜奖)
- 在比赛现场设立广告牌。
- 赞助单位提供汽车及选出代表汽车的模特
- 在“汽车专刊”的显要位置刊发一辆汽车及模特的照片。模特占照片1/3的位置汽车占2/3的位置。在照片的右边刊登汽车的名称、型号、主要功能和模特的年龄、身高、体重、爱好等。
- 服装提供:
- 在比赛现场设立广告条幅。
- 媒体介绍服装提供单位。
- 宣传计划:
- 重点宣传大赛的举办内容,在报纸和电台上及东北三省各大艺术院校、模特学院招聘模特,宣传赞助单位的企业形象。宣传期一个月。
- 宣传大赛的主题,专业人士谈汽车的文化底蕴,参赛选手谈对汽车的文化知识。对赞助单位的汽车品牌、性能优势做宣传。
- 赞助单位谈汽车模特大赛对汽车业、模特业带来的影响和效益。
- 电视、电台的宣传频率为每周两次3分钟的专题节目,介绍赞助汽车的发展历史,汽车的文化内涵、不同的款式有不同的文化趋向和模特谈车。此次赛事活动历时四个月,传播时间长,播及面广。欢迎企事业、品牌商家参与此项活动。